猪头肉是北京人爱吃的一种熟肉食物,当年北京的副食商铺里一般都有售卖。那时分,作为一种下酒的荤菜,关于许多挣钱不多但又喜爱咂一口的老北京人来说,它即经济又实惠,好吃还不贵,是一种上佳的挑选。
那时分,那卤好的猪头肉在计委食堂里也有得卖,5分钱一小碟,只需你花上5分钱,买上一小碟猪头肉,把他夹在烧饼里或馒头中,那是一餐不错的早餐。只可惜,因为那时分从前吃伤过猪肉,关于相对来说仍是比较肥的猪头肉来说,还有些不大敢测验的我来说,直到后来通过野营拉练的历练,才克服了这个伤肉的缺点,并逐步的喜爱上了猪头肉。
直到现在,只需家里吃烙饼,我都喜爱到超市里去买上一块猪头肉,不论是加曾牌的也好,五蒲房的也好,仍是天福号出产的,乃至是其他什么牌子的猪头肉都无所谓,横竖是买回家,夹在烙饼里吃,那滋味才真实的地的道,烙饼夹猪头肉那才叫做个绝配。
其实,从理论上说,在副食商铺里买卤好了的猪头肉吃,必定没有买个猪头自己回家炖着吃愈加实惠。
现在那猪头大约现已不大好买了,最少在一般的超市里和副食商铺中都现已消失得无影无踪。但当年,那猪头在副食商铺里是有卖的,特别是快到新年等的节日时,那猪头就会整整齐齐的摆放到副食商铺大肉组的货台之上,价格也不很贵,大一些的5元一个,个头稍小的卖4元,比较受邻近的居民们欢迎。
一个猪头,买回家去,拾掇好了,大约能够剥离出上十斤的猪头肉,别的还有猪耳朵、口条、上脑等其他能够食用的部分,所以,特别实惠,细细的合算下来,价格要比9角多钱一斤的带皮五花肉要廉价得多。特别是关于那些孩子比较多的家庭来说,买个猪头过个大年基本上也就够了,不需求别的再买肉,何乐而不为呢?
但买猪头也有糟心的当地,那就是它特别欠好拾掇。因为那猪头在进场(屠宰场)的时分,拾掇得不是那么洁净,那猪头上,特别是像眼眶、耳蜗等当地,还保留着很多的未去净的细碎猪毛,特别欠好拾掇,需求你特别细心、渐渐的去处理,比如用镊子夹,用火烧等。横竖你假如拾掇欠好,那带着碎毛的猪头肉必定没有不带毛的口感好。所以,你必须有耐性,舍得出闲工夫才行。
因为那时爸爸妈妈每天都要作业,并且还比较忙,没有那闲工夫拾掇猪头,所以我们家一次都没有买过。
别的,第一次看见商铺的货台上摆放着猪头时,心里还有些说不出的滋味。可能是不习惯,也可能是有些惧怕吧!后来看的次数多了,才渐渐的习惯
(转自:老北京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