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男,51岁,湖北武汉人,家住武汉市东西湖区。李某于4月17日从武汉乘坐G584号动车(座位号13车01B),当日下午16时左右抵达宁波南站。16时10分,从宁波轿车南站乘坐2825次班车(座位号21号)于17时30分左右抵达定海盐仓客运中心,查验为“红码”,即转至定海某会集阻隔点。
4月18日,作核酸和血清检测,成果核酸阴性,血清IgM阳性、IgG阴性,由专用救护车将其送至医院阻隔病房,查看肺部CT和血常规未见异常。4月19日,经再次检测,结合流行病学史,判定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现在,其无发热及咳嗽等症状。
经流行病学查询,共排查宁波至舟山同车人员38人为密切接触者,其间37人已组织阻隔医学观察,另1人已脱离舟山。有关状况已发函协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