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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蜗居名人:苏辙早年买房 耗尽积蓄

2018-03-25 09:55:07  阅读:7329+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唐笑

房子,可以说是现代人最最关心的话题,特别是房价不断疯涨的形势,令所有人都疯狂起来。面对房地产市场里各种光怪陆离的现象,我们不禁要问,是否只有现代人才会面对如此紧张的房产问题?如果生活在古代,我们还需要为买房发愁吗?

  西周已有土地交易

苏轼故居

  在多数人的印象中,房地产交易也就是最近二十几年的事情,而售楼部、开发商、分期付款、货币购房、按揭、房奴、开盘、过户,这些热门词汇出现的时间还更晚。其实,事情并不如此。根据考古实物和历史文献证明,中国在西周时就出现了土地交易,在战国时就有房屋买卖。

  在一个名字叫“盉”的西周青铜器上,就刻有一段关于地产交易的铭文。其意思大致是:公元前919年农历三月,一个叫矩伯的人分两次把1300亩土地抵押给一个叫裘卫的人,换来了价值100串贝壳的几件奢侈品,包括两块玉,一件鹿皮披肩和一条带花的围裙。这是目前发现的最早的一宗不动产交易。

  在矩伯和裘卫两人完成土地抵押交易的93年后,也就是周厉王三十二年,又发生了一宗土地买卖。这宗土地买卖的交易过程也被刻在青铜器上。这次记录的是周厉王买地的事。周厉王为扩建王宫,买下一个叫鬲从的人的地,没有立即给钱。鬲从担心周厉王赖账,周厉王派人对鬲从说:“你别怕,我一定会照价付款的,如果我赖账,就让上天罚我被流放好了。”这个很毒的誓,证明了这次交易的分量。

  有人买地,有人卖地,说明当时除了有土地抵押,还存在土地买卖,房地产市场已经有了雏形。

  房产开发商受人鄙视

  在隋唐时,有人专门开发商铺,在盖好之后将其租出去或卖出去。从某种意义上讲,他们也可算是开发商。

  有个叫窦乂的人,就是其中的佼佼者。窦乂出生在陕西,很小的时候就死了爹娘,无依无靠,跟着舅舅一块儿生活。他舅舅是个公务员,住在长安城。窦乂先通过卖鞋、卖树等生意赚了一些钱,后来有了80万钱的身家,于是开始向房地产行业进军。当时长安西市有一个废弃的化粪池,面积不小,有十几亩,闲置七八年了一直没人买。窦乂把它买了下来,雇人填平,在上面盖了20间店铺,租给波斯胡人做生意,平均每天可收上几千钱的房租。再后来,窦乂听说当朝太尉李晟喜欢打马球,于是斥资70万钱买下一块地,又花30万钱把这块地建成一片马球场,送给了李晟。李晟很高兴,从此跟窦乂结成死党,有求必应。有这种靠山保驾护航,窦乂发得更快了,不到40岁就成了长安首富,人称“窦半城”。

  古代的开发商还有一些是公务员、退休干部等,甚至官府自己就是开发商。比如在北宋,中央政府下面就有个专门搞开发的机构,叫做“修完京城所”。这个机构本来只能是修筑城墙和宫殿,后来城墙修得差不多了,宫殿也盖得够豪华了,就开始转型给中央财政搞创收。怎么搞创收呢?“修完京城所”向朝廷请示,划拨给他们大片地皮,他们在上面盖住宅盖店铺,盖好了,有的卖给老百姓,有的租赁给老百姓,给国库做了很大贡献。

  但是,在古代做房产开发商却是很受鄙视的。原因是,从汉朝开始,传统中国一贯重农抑商,单靠造房子赚钱,会被大伙瞧不起。北宋初年有个人叫陶毂,据他描述,当时只要有人盖房子往外出租,大伙就说这人是市井小人,挣来的钱就叫“痴钱”,就是呆傻的意思。可见在那时候,连做房东都受歧视,更别说做开发商了。

  唐宋官员有租房一族

  大文学家欧阳修也是租房一族中的一员。欧阳修考中进士,进中央工作,工作了很多年,始终没买上房子。他给朋友写信说:“嗟我来京师,庇身无弊庐。闲坊僦古屋,卑陋杂里闾。”意思是在京城工作这么长时间,一直没有混上自己的窝,一直在小胡同里租房住,很惨。

  名人也住蜗居当房奴

  正因为房价很高,有人就想出了一些奇招来解决基本的生存问题。北宋有个大学士叫陶毂,他亲眼见过老百姓的住房是多么紧张:“四邻局塞,半空架版,叠垛箱笼,分寝儿女。”住房使用面积不够,就自己动手改造,在房子天花板和地板的中间加一层,隔成小复式。卧室太小,放不下床,就把箱子柜子什么的拼起来,让孩子们睡。这种一家三代挤一个小房子的方式,真是名副其实的“蜗居”啊!

  而名人苏辙一家从蜗居到房奴的买房经历,最能反映当时人们住房的窘状。

  苏辙在眉山老家旧宅里住了18年,嘉佑元年进京。等到他和苏轼考中进士,爸爸苏洵也做了十来年的官,在京城却没能置上房子,任由兄弟俩借住公署。后来苏辙、苏轼的妻子和孩子也来到京城,加上丫环保姆,一家老小几十口,公署里住不下,苏洵才去租了一处宅院。嘉佑五年,苏洵带苏辙移居河南杞县,也是租的房子;嘉佑六年,苏洵带苏辙回京闲居,还是租的房子;直到治平三年苏洵病故,除了眉山老宅,没有给儿孙留下一处房产、一块土地。

  直到元符三年,苏辙回河南许昌定居后,狠狠心拿出攒了大半生的工资,卖掉一批藏书,花了几年时间,陆续买下“卞氏宅”“东邻园”“南园竹”,又改建、扩建,置了一处百余间的大院落,安顿下全家老小。不过心愿满足了,他一生的积蓄也耗尽了,“盎中粟将尽,橐中金亦殚”,于是又自责“我老不自量”,到了这把年纪还来做房奴。

  古代有土地买卖,也有房产商开发,已经足以让你感到惊讶了吧?可是,古代人住房紧张,要通过租房子的方式过日子,是否会让你觉得他们也很赶“潮流”呢?

  白居易二十八岁考中举人,二十九岁考中进士,三十二岁参加工作,干的是“校书郎”,就是在中央办公厅负责校对红头文件的工作人员。级别呢,是正九品,相当于一个小县的县长,不过工资却不低,每月一万六千钱。白居易在长安东郊常乐里租了四间茅屋,因为离上班的地方远,又养了一匹马代步,此外还雇了两个保姆,这样每月的开销是七千五百钱,剩下八千五百钱存起来。但是存了十年,他也没能在长安买下一套房子。后来白居易觉得这样长期租房不是办法,就跑到陕西渭南县,也就是长安城的卫星城,买下一处宅子,平时住在单位,逢假期和休息日就回渭南的家。有点和现在的大都市白领差不多,在郊区买房不住,而在城里租房上班。

  在宋代,自京都到各地州府,都设有楼店务(后改名店宅务)作为主管国有房产和邸店的行政部门,负责出租及修造事宜,相当于近世的房管局。官员在京都任职而又无私第的,包括宰执大臣在内,都在楼店务租房住。据《宋史》(卷二七五)记载:屡从太祖、太宗出征的老将刘福的孩子们劝他在有钱的时候置办一套房子,刘福大怒说:“我拿国家的俸禄丰厚,足够租房子了。”结果等他死后,子孙们竟连一间自己的屋子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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