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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场厕所性侵女性 女子呼救路人竟把强奸犯活活打死?

2018-04-07 15:18:06  阅读:8426+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龚洁
卖场厕所性侵女性,女子呼救路人竟把强奸犯活活打死?强奸是一种非常让人痛恨的犯罪行为,近日,马来西亚就发生了这样一件事,一男子在卖场的厕所里,按住一名女性,并且企图性侵强奸,该女子呼救周围路人,路人一哄而上,把被强奸的女子给救了下来,不但如此,愤怒的路人还把那个强奸犯给活活打死了,这倒是有点让人意外!

马来西亚一名男子,5月29日下午3时许在卖场厕所袭击一名女子,疑似企图性侵,女子尖叫求救,结果色男遭到众人包围痛殴。3日后该男子宣告不治。据马来西亚《东方日报》报道,涉嫌性侵未遂色狼年约30岁,他当时在卖场厕所袭击一名21岁的女子。

女子指出,当时嫌犯用手盖住她的嘴巴,她尖叫求救随即被嫌犯殴打,但尖叫声已经惊动其他民众,众人赶抵救援女子并围殴嫌犯。嫌犯被打到重伤昏迷后送医后宣告不治。当地警方已经逮捕4男1女进行调查。

马来西亚一名男子,5月29日下午3时许在卖场厕所袭击一名女子,疑似企图性侵,女子尖叫求救,结果色男遭到众人包围痛殴。

3日后该男子宣告不治。涉嫌性侵未遂色狼年约30岁,他当时在卖场厕所袭击一名21岁的女子。

女子指出,当时嫌犯用手盖住她的嘴巴,她尖叫求救随即被嫌犯殴打,但尖叫声已经惊动其他民众,众人赶抵救援女子并围殴嫌犯。

嫌犯被打到重伤昏迷后送医后宣告不治。当地警方已经逮捕4男1女进行调查。

强奸罪在我国怎么判刑?

强奸罪,是指触犯《刑法》第236条的规定,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性交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奸淫幼女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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