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生育保险是一项至关重要的保险 对我们现在乃至将来都会产生非常大的影响。很多朋友都很关心生育保险是怎么报销的。那么,生育保险是怎么报销呢?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内容。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生育保险怎么报销的一些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哦。听完小编的介绍,相信朋友们对这方面内容有了更深一步的人了解了。如果还有朋友想要了解更多的话,小编建议朋友们可以在空余之际查阅一些母婴生育书籍学习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