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内地居民可以在暂(居)住地就近提交普通护照、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福州、厦门、南昌、济南、青岛、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等31个城市的本市户籍居民的外地户籍配偶、未满16周岁子女,以及在本市暂(居)住的外地户籍的就业、就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可以就近提交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上述31个城市以及无锡、常州、苏州等12个流动人口较多的城市(共计43个城市)的上述范围人员可以就近提交普通护照申请。
60周岁(含)以上老人可以在暂(居)住地就近提交普通护照、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
内地居民可以在暂(居)住地就近提交换发、补发普通护照和往来台湾通行证以及再次赴台相同种类签注申请。
准备资料:
二代**、户口簿、暂(居)住证,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一年以上(截止申办之日)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证明。
就业人员还需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就学人员还需提交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
配偶、子女还需提交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满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